雇主责任是指雇主所承担的对雇员的责任,包括雇主自身的故意行为、过失行为、无过失行为所致的雇员人身伤害赔偿责任。
虽然很多人就雇主法律责任风险的第一反应就是雇员工作过程中的工伤,但是实际上雇主责任法律风险并不局限于工伤。
广义上来说,雇员在雇佣过程中因雇主的行为,所致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均属于雇主责任,无论是故意、过失或无过失行为,且很多情况下,雇主责任会与其他侵权责任构成竞合。
如雇主未能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或未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防护工具,并因此造成雇员人身伤害(含职业病),雇主同时违反了《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民法总则》。雇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之外,还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此外,雇佣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如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不仅需承担由此所致的雇员人身伤害,如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不当的雇佣行为或工作安排导致的雇员人身伤害也会构成雇主法律责任,如安排妇女在经期、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其他该期间禁忌劳动。
由此可见,对企业而言,仅仅依法为雇员缴纳社保并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雇主法律责任风险。毕竟很多企业在成长过中,对人事的管理可能会有一定的疏漏,同时生产过程中的管控不到位等等因素都可能酿成大型事故,不仅仅是给企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面临高额的雇主责任赔偿。
什么是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即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工作时因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所引致的损害赔偿,或者将无过失风险一起纳入保险责任范围。而被保险人(雇主)的故意行为将列为除外责任。
以下情况通常被视为雇主的过失或疏忽责任:
- 雇主提供危险的工作场地、机器工具或工作程序;
- 雇主提供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 雇主本人直接的疏忽或过失行为,例如未能对有害工种提供相应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等过失。
凡属于这些情形且不存在故意意图的均属于雇主的过失责任,而造成的雇员人身伤害,雇主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下列原因导致的责任事故通常除外不保:
- 战争、暴动、罢工、核风险等引起雇员的人身伤害;
-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 被保险人对其承包人的雇员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 被保险人的合同项下的责任;
- 被保险人的雇员因自己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伤害;
- 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由此而施行的内、外科手术所致的伤害等。
雇主责任险的好处
一般工伤保险的赔偿对象是员工。一旦员工受伤、患病甚至死亡时,只会向雇主要求赔偿。雇主责任险是商业保险,是专为雇主设立的,赔偿对象就是被保险人 – 雇主。
此类保险产品能帮助雇主规避风险,保费较平宜,而且保障范围非常全面,包括能够保障针对雇主的雇用过程及行为过失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以及雇员意外、职业病补助以及误工津贴等的依法应付赔偿。当职员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不幸患上职业病的时候,这种保险都能够提供为职员提供相应的赔偿,减轻雇主赔偿的负担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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